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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湘鄉9月10日訊(通訊員 周鑫)“再好的制度都需要人落實,再嚴格的規定都需要人執行,制定村賬鄉代理中心崗位目標考核辦法是一種自我約束、自我限權,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,確保代理中心工作規範運行。”9月10日,湖南省湘鄉市育塅鄉常務副鄉長、村賬鄉代理中心崗位目標考核領導小組組長張積良在接受採訪時說。
  育塅鄉曾是“全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範化示範單位”,今年以來,為進一步加強對村賬鄉代理工作的管理,確保代理中心工作規範運行,圓滿完成村賬鄉代理的各項目標任務,探索制定了《育塅鄉村賬鄉代理中心2014年崗位目標考核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考核辦法》),對代理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崗位目標考核。
  根據《考核辦法》規定,對代理中心工作人員崗位目標實行100分制考核,考核分為內務管理30分、業務管理70分。內務管理為共性考核,考核主要內容包括參加代理中心各種會議、業務培訓,遵守工作日輪流值班制度,按時如質完成代理中心組織的集中性、突擊性村賬鄉代理工作,撰寫調研報告、簡訊、通訊等。
  業務管理為個性考核,將總會計、核算會計、項目資金專管員、出納和村級集體資產、票證管理員的工作職責進行了明晰,將70分的分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進行了拆分,嚴格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業務規定進行辦理,違反規定進行倒扣分,涉嫌違法違紀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;代理中心主任的考核得分為中心成員考核得分的平均分。凡發現確定一例弄虛作假、冒領項目資金行為,凡提出創新管理模式建議得到市鄉財政肯定等給予相應分值的獎勵。  (原標題:湘鄉市育塅鄉將村賬鄉代理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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